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标本采集 第2部分:采集方法》由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西安市。
主要起草单位 西安市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 、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陕西友谊医学检验实验室 、西安医臻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陕西正为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市雁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安市碑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碧玺华庭社区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刘欣 、张耀武 、冯辰星 、卢晓宇 、管蓉 、张晓飞 、李元沉 、杨晓莉 、武苗 、李春政 、刘志千 、李娟利 、朱惠莲 、赵剑 、肖娟 、陈莎 、赵青 、刘永科 、聂娉舒 、张星 、安少谋 、徐甜甜 、白雲心 、申强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备案号:96089-2023。
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标本采集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原则、生物标本采集、物体表面标本采集及标本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生物标本、物体表面标本的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