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规范》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苏州大学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人民医院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南京全景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
备案号:9520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