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质量管理规范》由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重庆市医院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陈登菊 、杨巧 、符美玲 、刘英 、孙倩 、赵永荣 、张伟 、陶冬梅 、张文敬 、周尚文 、周召林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131810-2026。
本文件适用于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开展医保质量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