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果蔬用微酸性电解水保鲜技术规程》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农林大学 、福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福州海关口岸门诊部) 、上海富强旺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韦希尔环境科技公司 、北京天舟生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泉州师范学院 、尤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陈艺晖 、叶洪 、冯淑娟 、林河通 、林明佑 、裴洛伟 、侯江维 、蒋璇靓 、陈洪彬 、吴厚赏 、潘怀阳 。
67 食品技术 |
67.080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
67.080.01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综合 |
备案号:94449-2022。
本文件规定了微酸性电解水的制备方法及其用于果蔬保鲜的操作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鲜果蔬的采后商品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