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盐城大米》由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盐城市粮食行业协会 、盐城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 、盐城市农科院 、盐城市粮油植物技术指导站 、盐城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射阳县粮食行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金晓林 、杨力 、朱国永 、倪学猛 、吴银楼 、蔡荣銮 、邓成新 、魏国涛 、王栋 、孙鸿山 、徐嘉树 、魏勇 。
65 农业 |
备案号:95626-2023。
本文件界定了盐城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运输和储存及记录。本文件适用于盐城大米的生产加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