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盐城大米》由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盐城市粮食行业协会盐城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盐城市农科院盐城市粮油植物技术指导站盐城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射阳县粮食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 金晓林杨力朱国永倪学猛吴银楼蔡荣銮邓成新魏国涛王栋孙鸿山徐嘉树魏勇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09/T 1217-2022
发布日期
2022-12-02
实施日期
2023-01-02
中国标准分类号
B22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
65 农业
归口单位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5626-20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盐城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运输和储存及记录。本文件适用于盐城大米的生产加工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金晓林
杨力
吴银楼
蔡荣銮
王栋
孙鸿山
朱国永
倪学猛
邓成新
魏国涛
徐嘉树
魏勇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