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四川省“法律七进”工作规范》由四川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孔祥贵 、王祥文 、边疆 、邓清源 、郑菲 、刘志禄 、单天乐 、范宇 、吴非 、岳立 、李寒 、芦燕 、邵文高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20 标准化总则 |
备案号:93243-2022。
本文件确立了“法律七进”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规定了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的基本要求及延伸法治宣传、推进法律服务、开展依法治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法律七进”工作。 注: 省内寺庙以外的其他宗教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活动,可参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