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四川省河湖公园评价规范》由四川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 、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刘祥海 、夏静 、麻泽龙 、杨军 、贺燕 、庄春义 、肖翔 、张子刚 、梁凯 、杨中凤 、喻涵雨 、赵雪扬 、李周顺 、李小余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备案号:128117-2026。
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河湖公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评价流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成果。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河湖公园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