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场所标识语英文译写规范》由中共西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西安市。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共西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西安文理学院 。
主要起草人 杨红梅 、马巧正 、韩红建 、马弛 、陈顺意 、徐社教 、闫欣 、于国鹏 、宋媛媛 、王辉等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80 图形符号 |
01.080.10 公共信息符号 |
备案号:89827-2022。
本文件规定了西安地区公共场所标识语英文译写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译写原则、翻译方法和书写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