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场所标识标牌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交通》由海南省外事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海南省外事办公室 、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大学 、海南省翻译协会 、北京交通大学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
主要起草人 张昊 、匡晓文 、马海燕 、朱晓宁 、朱志敏 、王琳 、吴肖淮 、张琳 、王胜 、康拜英 、宋国选 、李爽 、刘柳 、佘旭 、刘浩然 、郑亦倩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80 图形符号 |
01.080.10 公共信息符号 |
备案号:72917-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7号 。
本文件适用于交通领域各类设施标识标牌和公共交通信息的英文译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