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社区“长者驿家”养老服务规范》由南通市民政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如皋市长寿星养老服务中心 、如皋市丁堰镇长寿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如皋市民政局 、南通市质量技术和标准化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顾秀芳 、陈海鹏 、周嘉黎 、徐远兵 、张晔 、彭卫兵 、肖蓓 、秦强 、张杰 、刘纯 、赵丽梅 、曲瑞娜 、吴莉丽 、祝小柳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85942-2021。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社区“长者驿家”(以下简称“长者驿家”)养老服务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环境要求、设施设备要求、人员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要求和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本地农村社区“长者驿家”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