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由杭州市民政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西湖区社区工作者协会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
主要起草人 顾余丹 、朱庆丰 、何铨 、王文平 、何滢 、吴晨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76455-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以行政村为单元的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要求、服务项目以及监督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以行政村为单元的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管理,自然村、多个行政村联合的社区可参照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