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乡村振兴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南》由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街道 。
主要起草人 嵇宏宽 、张慧 、陆炜雯 、吴劲草 、戴雪峰 、曹梦灵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01 服务综合 |
备案号:95628-2023。
本文件界定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提供了设施建设、产业振兴、生态优良、服务配套、社区治理及文明建设的指导性建议。本文件适用于盐城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