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犍为茉莉花茶生产加工技术规范》由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清溪茶业有限公司 、乐山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犍为县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 心 、犍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犍为县茉莉茶协会 。
主要起草人 吴德平 、何容 、高婧斐 、杨爽 、余康 、吴雪飞 、颜飞 、吴勇 、岑晓君 、吴世学 、 马伟伟 、唐大平 、何荣英 、李文婷 、尹学文 、谢馨 、张新瑶 、胡昊旻 、钟琼 、熊海燕 。
67 食品技术 |
67.140 茶、咖啡、可可 |
67.140.10 茶 |
备案号:85072-2021。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犍为茉莉花茶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生产加工要求、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的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第145号公告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犍为茉莉花茶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犍为茉莉花茶、犍为茉莉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