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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主要起草人 王茜张懿华肖宇黄蕊珠王晓浩陈沁晨胡鸣陆维青田旭东王晓元徐圣辰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10004—2021
发布日期
2021-03-19
实施日期
2021-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5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20 环境空气
归口单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2642-2021。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示范区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示范区范围覆盖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茜
张懿华
王晓浩
陈沁晨
田旭东
王晓元
肖宇
黄蕊珠
胡鸣
陆维青
徐圣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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