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地方标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车祥裴冰张珊孙晓慧徐志荣宋兴伟伏晴艳黄银芝张景明洪正昉巩宏平宋钊吴诗剑李跃武金丹高松林长青胡玲邓磊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10002—2021
发布日期
2021-03-19
实施日期
2021-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20 环境空气
归口单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2640-2021。

适用范围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车祥
裴冰
徐志荣
宋兴伟
张景明
洪正昉
吴诗剑
李跃武
林长青
胡玲
张珊
孙晓慧
伏晴艳
黄银芝
巩宏平
宋钊
金丹
高松
邓磊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