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移动式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技术规范》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格力新晖医疗装备有限公司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华西第四医院) 。
主要起草人 徐佳楠 、曾林子 、赖发伟 、何树森 、王林 、黄才笋 、潘明 、杨小蓉 、杨剑波 、李岳彬 、裴晓方 、左浩江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81191-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6号 。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式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基本要求和运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用实时荧光定量PCR方法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活动的移动式实验室,移动式实验室开展其他病原核酸检测可参照执行。不适用于现场临时组装或组建的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