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指南》由咸宁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咸宁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
主要起草人 陈琛 、黄荣 、鲁曦 、李明 、李富民 、但倩誉 、徐新慧 、吴菲 、吴小平 。
备案号:80628-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5号 。
适用于矿山废弃地的生态修复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