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 矿山生态修复 跟踪评估规范》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主要起草人 何佳 、吴雪 、朱启凤 、支国强 、钱琪所 、阮虹嘉 、付潇华 、张英 、周鸿斌 、姬成岗 、李小姣 、郑金龙 、和兰娣 、刘韬 、付立苹 、杨敏 、张淼 、邱庆伶 、张晓东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99 有关废物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10429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