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绿色学校评价规范》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 、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雷波 、陈小妹 、王翠榆 、朱庆楼 、何岩虹 、彭孟香 、谢一林 、胡小荣 、陈可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01 服务综合 |
备案号:80734-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5号 。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开展中、小学绿色学校的创建及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