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节水型学校评价规范》由江苏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河海大学 。
主要起草人 冯志祥 、张秝湲 、杜芙蓉 、季红飞 、丁亚 、姜一平 、王森林 、徐海波 、陈松峰 、王新耀 、何菡丹 、孙晓文 、张忠伟 、蔡玲 、李箕云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91.140.01 建筑物中的设施综合 |
备案号:49557-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
本规范规定了节水型学校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和评价办法。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申报节水型学校的评价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