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要求》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陈云波 、叶海云 、支国强 、徐怡蕾 、龚元均 、林晨 、尹楠 、程晨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99 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78840-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1号 。
本标准对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监督与管理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对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物排放的规范、管理与监督。本标准不适用于以蒸、煮烹饪 方式为主的餐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