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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由 467(生态环境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深圳市力德诺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1917-Q-46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7-10
申报日期
2020-05-09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6-1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6-30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提出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餐饮业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以油烟气的形式排入环境,一般可根据其形态分为颗粒物质和气体物质两类。

其中,油烟颗粒物主要来源于烹饪过程中油脂的挥发凝结以及油脂食材的分解、裂解等,统称油烟,气体物质主要指挥发性有机物。

进行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时主要针对这两类污染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改善生活环境、促进绿色和谐发展为目标,调整标准适用范围,取消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划分和区别对待;收紧油烟排放限值,增设油烟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明确油烟污染物净化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要求,精简监测操作;使标准实施后能够显著降低油烟污染物排放量,解决油烟异味扰民,降低公众投诉,促进社会和谐;通过新标准的实施,进一步推动油烟污染物净化设施的安装和有效运行;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主要章节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和标准实施与监督。其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和污染物监测要求是标准的主体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