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何佳 、吴雪 、支国强 、朱启凤 、张坚 、贾付权 、洪昌海 、张英 、郑金龙 、张大 为 、邵智 、王丽霞 、张淼 、姚波 、邱庆伶 、李春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60 水质 |
13.060.30 污水 |
备案号:78839-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1号 。
本标准对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间接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废水间接排放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