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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何佳吴雪支国强朱启凤张坚贾付权洪昌海张英郑金龙张大 为邵智王丽霞张淼姚波邱庆伶李春蓉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301/T 49-2021
发布日期
2021-02-01
实施日期
2021-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30 污水
归口单位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主管部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8839-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间接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废水间接排放的管理和监督。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何佳
吴雪
张坚
贾付权
郑金龙
张大为
张淼
姚波
支国强
朱启凤
洪昌海
张英
邵智
王丽霞
邱庆伶
李春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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