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镇应急供水保障服务标准》由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杭州萧山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杭州高新(滨江)水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仲玉芳 、楼道明 、祝建平 、朱恒杰 、唐贞伟 、方卫国 、张建明 、王军 、陈琦涛 、徐震 、邱霞 、谢俊 、高海波 、何相之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60 水质 |
13.060.20 饮用水 |
备案号:77343-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供水单位在城市应急供水保障服务中的客户服务、应急响应服务、水质保障服务、水压保障服务、抢修保障服务、物资保障服务、信息保障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市区及市属县(市)供水单位提供的生活用水应急供水保障服务。城镇应急供水保障符合所在市区及市属县(市)供水相关应急预案的,从其规定,不在本标准规定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