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不良事件管理规范》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
主要起草人 徐小平 、白明珠 、赵永胜 、王召钦 、吴波 、林莉 、汤嘉仪 。
备案号:76615-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2号 。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深圳市所有医疗机构内部对不良事件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