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互联网+政务服务” 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由安徽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亳州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亳州市环境信息中心 、安 徽中标智能质量标准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凡少强 、邢化峰 、王宇 、翁挡挡 、程博 、张解放 、左登华 、袁浩 、后文军 、田 龙飞 、夏秀琳 、饶璇 、王亚萍 、耿天霖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备案号:73186-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指标体系的术语和定义、指标体系设置原则、评价指标 体系、指标权重设定等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