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农村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陈亚平 、刘政 、董坤 、曾菡潇 、刘思宇 、高东东 、胡颖铭 、李菊 、夏训峰 、朱建超 、高生旺 。
备案号:69403-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一般要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