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由深圳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 、深圳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 、深圳市公安局视频警察支队 、深圳市教育局 。
主要起草人 徐文海 、黄文雅 、朱迪俭 、徐志锋 、赵琨 、柴卫平 、肖伟峰 、孙晓华 、晏军辉 、黄文辉 、叶志军 、李冉 、黄志武 、张寅 、赵永顺 、王志 、谢殿博 、邓滨 、陈冰 、刘俊元 、陈楚庆 、张毅 、雷秋菊 、董晓波 、景发俊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备案号:68566-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的反恐怖防范工作和管理。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