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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指南》由江苏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

主要起草人 谢开顺罗坤赵艳石悦季凤沈阳钱荣富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673-2019
发布日期
2019-12-04
实施日期
2019-12-25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3.16
归口单位
江苏省司法厅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68135-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谢开顺
罗坤
季凤
沈阳
赵艳
石悦
钱荣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