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规范》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曹金亮 、张建萍 、韩颖 、段丽军 、杨浩 、樊燕 、郑丽媛 、樊国强 、宜慧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67869-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目的任务、工作内容、控制精度、调查方法以及成果编制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固体矿产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其它矿产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