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地方标准《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杨红英黄文英乌永志党光清张伟华杨燕骆红陈慧朱益平贺莺马明崔建斌李伟JohnArrantJudithJones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61/T 510.1-2011
发布日期
2011-01-24
实施日期
2011-01-24
中国标准分类号
A2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80.1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80 图形符号
01.080.10 公共信息符号
归口单位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6431-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地名标志、实体名称、设施及功能信息、警示和提示等公示语的英文译写要求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杨红英
黄文英
张伟华
杨燕
朱益平
贺莺
李伟
John
乌永志
党光清
骆红
陈慧
马明
崔建斌
Arrant
JudithJones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