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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主要起草人 郭巍王青张振文孙长顺胡龙刚王晓涛王浩高敏杨晨曦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61/ 224-2018
发布日期
2018-12-29
实施日期
2019-01-29
全部代替标准
DB61/ 224-201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75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30 污水
归口单位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6457-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陕西省境内排污单位直接向黄河干支流及封闭水域排放水污染物的控制和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境内黄河流域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上述单位新(改、扩)建项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排污许可证核发。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郭巍
王青
胡龙刚
王晓涛
杨晨曦
张振文
孙长顺
王浩
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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