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
主要起草人 张振文 、吕亚鹏 、沈炳岗 、黄西川 、徐楠 、宋丽娜 、张霞 、孙长顺 。
备案号:33894-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6号 。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辖区内以各种排放形式向黄河流域水体排放污水的单位的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