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杨志刚 、宋东刚 、魏彦林 、张蓉 、刘立 、王瑶 、李辉 、白昭 、荆维 、王团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
备案号:66878-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油气田生产及炼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油污泥(其经过处理后,用于铺设油田井场、等级公路或用做工业生产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