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非金属低压电能计量箱通用技术要求》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福建南平闽延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福州供电公司 、福建大和电气有限公司 、福建和盛塑业有限公司 、漳州科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沈明炎 、郑立新 、郭志伟 、乐开诚 、曹舒 、邵强 、周建圣 、陈秀俊 、许惠锋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91.140.50 供电系统 |
备案号:65534-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非金属低压电能计量箱(以下简称“计量箱”)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环境与技术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 Hz、额定电压220 V/380 V、额定电流(1~400)A与电力用户供电线路配合使用的箱盖为透明聚碳酸脂树脂(PC),底座为非透明聚碳酸脂树脂(或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树脂ABS)经注塑成型的非金属低压电能计量箱。 本标准不适用于金属结构型式的电能计量箱(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