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镇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殷国兴 、杜秀芹 、周德荣 、潘东生 、陈长之 、朱华 、邵国兴 、邵炜 、金菲 、杨洋 、朱可欣 、周佶 。
备案号:63043-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