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上海昊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德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旅游局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主要起草人 陶焱升 、顾忠平 、刘晓新 、陈维 、洪丽娟 、沈优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46395-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评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设有30间(套)客房或50个床位以上的旅馆,以及500m2(含)以上商务办公楼的安全技术防范。 旧房利用、房屋租赁改建或扩建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按本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规模租赁房,度假村、培训中心、会员制俱乐部、休闲娱乐场所的住宿部分以及设有30间(套)客房或50个床位以下旅馆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