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9部分:寄递单位》,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上海市邮政公司 、上海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圆通速递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顺丰速运集团(上海)速运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陶焱升 、周迅 、刘晓新 、顾忠平 、汤怡 、高镇海 、陶黎明 、陈维 、郑文 、殷伟 、寿逸新 、陈琦 、曾庆祥 、周荣发 、张建华 、王冠群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45298-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寄递单位安全防范管理总体要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经相关规定审核批准的寄递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