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白芽奇兰茶标准综合体 低产茶园改造技术规范》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平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平和县农业局 。
主要起草人 卢振海 、黄超胜 、温天海 、朱秀眉 、陈德龙 、曾金河 。
67 食品技术 |
67.140 茶、咖啡、可可 |
67.140.10 茶 |
备案号:12103-2002。
本标准规定了白芽奇兰茶低产茶因改造目标,改造对象、改选技术、改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白芽奇兰茶每666平方米(l亩)年产干毛茶80千克以下茶因改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