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湿巾、卫生湿巾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主要起草人 康那香企业(上海)有限公司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30 工作场所空气 |
备案号:46020-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湿巾、卫生湿巾生产企业的厂区、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原辅料、卫生质量控制、人员、包装、运输、储存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湿巾、卫生湿巾生产企业。本标准4.8适用于本市生产、经营、使用的湿巾、卫生湿巾。在本标准中湿巾、卫生湿巾统称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