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用石灰改良重金属轻度污染酸性土壤技术规程》由农用石灰改良重金属轻度污染酸性土壤技术规程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农业厅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处和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秦鱼生 、蒲波 、上官宇先 、高志飞 、林超文 、涂仕华 、张兰 、喻华 、陈琨 、郭松 、周子军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20 植物栽培 |
备案号:59405-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农用石灰改良受重金属轻度污染的酸性土壤的术语和定义、种类选择、初次石灰施用量、连续施用石灰用量、施用方法等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土壤pH值小于7.0的重金属(镉、铅、铬、铜、锌)污染耕地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