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改良酸性土壤专用有机肥料通用技术要求》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致青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福建农林大学 、福建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廖红 、周顺桂 、廖斌斌 、许锐能 、张卫清 、黄宏源 、张世昌 。
65 农业 |
65.080 肥料 |
备案号:111858-2024。
本文件规定了改良酸性土壤专用有机肥料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生产和销售的改良酸性土壤专用有机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