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土壤钝化通用技术规程》由 TC105(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大学 、上海化工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省农科院等 。
| 65 农业 |
| 65.080 肥料 |
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数据,我国耕地土壤超标率为19.4%,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超标点位分别为13.7%、2.8%、1.8%和1.1%,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
由此可知,我国耕地农田土壤以轻微、轻度重金属污染为主。
如何有效地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维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重金属污染土壤钝化技术是通过向污染土壤中添加一种或多种钝化剂,有效地降低重金属在土壤-植物系统中迁移性、生物有效性及毒性的修复方法。
由于钝化修复技术具有:(1)修复速率快、费用较低、操作简单;(2)不影响农业生产,可以实现“边生产边修复”;(3)能够改善农田土壤环境质量;(4)适用于大面积轻度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修复治理等优点,目前国内外普遍认为钝化修复技术是针对重金属轻微污染、轻污染农田土壤,经济、实用、有效、有推广价值的修复技术。
但是,在实施污染土壤修复工程中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1)我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来源千差万别、土壤类型繁多、农作物种类差异较大、南北东西地域跨度较大,盲目应用重金属污染土壤钝化修复技术,往往难以达到修复效果,甚至影响土壤理化性质,进而影响农业生产。
(2)钝化修复技术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如钝化剂的环境友好性、对重金属吸附钝化的稳定性、吸附钝化后长期留在土壤中的潜在风险等问题,更要求科学、规范地应用重金属污染土壤钝化修复技术,避免二次污染和环境风险。
(3)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管控分属多个部门,国务院2016年5月28日颁布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 “土十条”)中要求“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参与。
由于目前我国缺乏重金属污染土壤钝化修复技术标准,致使多部门在统筹、协调、联动监管时缺乏依据。
随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以及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以及系列政策的出台,要求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等,迫切需要有国家土壤修复技术标准的指导。
近年来全国陆续实施了一批农产品产地的土壤重金属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而且大多采用了重金属污染土壤钝化技术。
尤其是在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结果出来后,政府及市场对农产品产地土壤修复技术规范的需求将更加强烈。
鉴于上述原因,必须制定《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土壤钝化通用技术规范》,为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品质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和管理依据。
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土壤钝化技术实施过程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对农作物可食部分镉、砷、铅、铬、铜、镍、锌含量超标的中性或弱碱性土壤的钝化修复。本文件不适用于农作物可食部分汞含量超标的农产品产地土壤的修复。 2.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土壤钝化过程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文件包括11部分,主要从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钝化技术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技术适用条件、钝化剂筛选、修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修复效果的评价、环境管理要求、采样与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