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混凝土用偏高岭土》由云南省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有限公司 、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 。
主要起草人 李章建 、张彩朗 、吴秀俊 、梁丽敏 、初志明 、李世华 、谭桂蓉 、马敏超 、李翔 、赵晓伟 、杨旸 、李昕成 、田帅 、赵彦 、王模弼 、林培仁 、焦岩 、何利峰 、张春银 、段维庆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00 建筑材料 |
91.100.10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
备案号:56895-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用偏高岭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拌制混凝土时作为矿物掺合料的偏高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