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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三河米酒》由安徽省标准样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合肥三河四子同乐酒业有限公司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标准技术中心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主要起草人 孔令好娄鹏祥周勤友蒋南沈跃进吴飞王飞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2729-2016
发布日期
2016-12-30
实施日期
2017-01-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X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160.10
67 食品技术
67.160 饮料
67.160.10 酒精饮料
归口单位
安徽省标准样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批发和零售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639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河米酒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三河米酒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孔令好
娄鹏祥
沈跃进
吴飞
周勤友
蒋南
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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