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含量限值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组)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建筑大学(天津组)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北组)河北海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安亿环境科技 。
主要起草人 (北京组)聂磊 、高美平 、袁勋 、高喜超 、檀春丽 、闫磊 、张澜夕 、杜晓丽 、申前进 、邢可欣(天津组)邓小文 、关玉春 、吴宇峰 、聂磊 、崔连喜 、张肇元 、王效国 、杨虹 、王琳 、刘琨(河北组)李占广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
备案号:5524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
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类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