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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工业清洗协会华阳新兴科技(天津)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新球清洗科技有限公司国合通用测试评价认证股份公司北京蓝星清洗有限公司内蒙古科绿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2431-Q-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9-06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6-28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7-2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87.040
87 涂料和颜料工业
87.040 涂料和清漆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清洗剂可以去除工业设备、辅助设施、产品表面的污垢,使之恢复本来面貌,达到一定的清洁度,为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平稳运行,产品提质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类化工产品。

为提高清洗剂的清洗能力,部分生产企业在配制清洗剂的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VOCs物质,存在着潜在的环境危害。

制定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限值和部分法规中已经限制和控制使用的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值,可以从源头进行治理,减少VOCs物质的使用,降低清洗剂使用过程中的VOCs排放。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使用含有VOCs清洗剂的相关企业。 本标准规定了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和部分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值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清洗作业时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