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酱卤牛肉》由重庆莉莱食品有限公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莉莱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区盛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沿飞 、刘汝来 。
67 食品技术 |
67.120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
67.120.10 肉和肉制品 |
备案号:25262-2009。
本标准规定了酱卤牛肉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检验检疫合格的生鲜或冷冻牛肉味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预煮、配料、酱(卤)制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预包装即食性酱卤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