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青虾轮叶黑藻连作生态养殖技术规程》,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溧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
主要起草人 陈罗明 、蒋锦华 、张国娣 、余水法 、蒋瑛 、赵德富 、黄志兵 、杨旭华 、唐招平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备案号:44829-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青虾(Marcrobrachium nipponense(De Haan))轮叶黑藻生态化连作的品种选择、池塘条件、池塘准备、苗种放养、商品虾饲养管理、水草养护、捕捞收获及病害防治。 本标准适用于池塘青虾轮叶黑藻连作生态养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