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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江苏省能源研究会

主要起草人 吴春华杨迪芳赵沐雯李红侠赵新兴朱海军李辉方剑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143-2016
发布日期
2016-11-20
实施日期
2016-12-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Q31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00.25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00 建筑材料
91.100.25 陶瓷和陶砖瓦建筑制品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237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称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能耗限额、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及主要节能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企业进行烧结工序、球团工序、高炉工序和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的统计计算、评价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吴春华
杨迪芳
赵新兴
朱海军
赵沐雯
李红侠
李辉
方剑